申請人:武漢極意網(wǎng)絡科技有限公司
委托代理人:深圳市港灣知識產(chǎn)權代理有限公司
商評分析人:深圳市爵朗知識產(chǎn)權有限公司 簡稱“爵朗知產(chǎn)”
專業(yè)領域:擅長分析各類商標疑難案件,量身定制疑難商標注冊計劃
申請人對我局駁回其第24883319號“極驗云”商標(以下稱申請商標)注冊申請不服,向我局申請復審。我局予以受理,現(xiàn)已審理終結。
經(jīng)復審查明:截至本案審理時,駁回決定中引證的第19404721號“極驗”商標(以下稱引證商標)已在我局不予注冊復審程序中被決定不予核準注冊,該決定現(xiàn)已生效。
經(jīng)復審認為,引證商標已喪失在先權利,故其已不再構成申請商標獲準初步審定的在先權利障礙。
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》第二十八條的規(guī)定,我局決定如下:
申請商標在復審商品上的注冊申請予以初步審定。 獨任審查員:鄭星笛 2020年06月0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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