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請人:上辰(中國)控股有限公司
委托代理人:北京尤為知識產(chǎn)權代理有限公司
申請人對我局駁回其第38564762號“七里山塘”商標(以下稱申請商標)注冊申請不服,向我局申請復審。我局予以受理,現(xiàn)已審理終結。
經(jīng)復審查明:第5460667號“七里山塘”商標期滿未續(xù)展,不再構成申請商標獲準初步審定的在先商標權利障礙。
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》第二十八條的規(guī)定,我局決定如下:
申請商標在復審商品上的注冊申請予以初步審定。
獨任審查員:翟晶晶
2020年04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