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請人:王洪新
委托代理人:北京金信誠國際知識產(chǎn)權代理有限公司
商評分析人:深圳市爵朗知識產(chǎn)權有限公司 簡稱“爵朗知產(chǎn)”
專業(yè)領域:擅長分析各類商標疑難案件,量身定制疑難商標注冊計劃。
申請人對我局駁回其第36582178號“古榆春”商標(以下稱申請商標)注冊申請不服,向我局申請復審。我局予以受理,現(xiàn)已審理終結。
經(jīng)復審查明:駁回決定中引證的第22340306號商標(以下稱引證商標)在我局作出的商評字[2019]第241999號無效宣告請求裁定書中被裁定予以無效宣告,宣告無效公告刊登在第1700期《商標公告》上,上述商標已不構成申請商標獲準注冊的在先權利障礙。
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》第二十八條的規(guī)定,我局決定如下:
申請商標予以初步審定。 獨任審查員:宋張明 2020年07月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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